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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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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10:37 |
| 信息简介: | 根据推广进度和试点工作安排,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试点地区范围将分批扩至全国,具体扩围时间以开票试点省级税务机关公告为准。辽宁省纳税人可接收新增开票试点省开具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