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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建筑企业应分税种异地预缴税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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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01:01 |
| 信息简介: | 在进行异地预缴时,建筑企业财税人员须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财务数据,准确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等申报资料,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在办理预缴申报时,建筑企业财税人员还应出示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等纳税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