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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医保发[2024]13号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沈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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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00:33 |
| 信息简介: |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康平稳运行,2024年7月1日起,将沈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等政策调整情况,通知如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9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1.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