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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根据企业提高员工工资水平的幅度给予企业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减税涨薪]政策建议[第1593号]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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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00:32 |
| 信息简介: | 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档于2024年5月1日分别调整为2100元、1900元和1700元。二是加强集体协商指导,指导企业和职工对劳动报酬、工资调整方式、福利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问题进行协商,通过协商不断提高职工收入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