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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项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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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00:19 |
| 信息简介: | 2025年度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2月25日。2024年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成年人可直接缴费;非在校未成年人、在校学生、2024年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成年人等,需在参保业务办理完毕后,再进行缴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二级及以上)、纳入监测范围的贫困人口等特殊人群个人不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