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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人社函[2025]111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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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56:50 |
| 信息简介: |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要在严把审核条件防控基金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领审核,并通过短信等方式主动及时告知失业人员审核结果及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