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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告2025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费流程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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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56:46 |
| 信息简介: | 缴费人因申报或缴费错误导致需要退费的,可主动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费。退费业务受理范围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所有社会保险费。政策性个人退费业务可直接向人社或医保部门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