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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人社[2025]17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5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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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56:44 |
| 信息简介: | 2025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792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359元/月。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