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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商务发[2025]34号 沈阳市商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关于优化离境退税扩大入境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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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56:43 |
| 信息简介: | 沈阳各地区要组织发动符合备案条件、有开展离境退税业务意愿的商贸、文旅企业,到所在地区税务部门办理离境退税商店备案,做到应备尽备、早备快备。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填写《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即可成为离境退税商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