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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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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07:56:40
信息简介: 自2025年12月1日起,我市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8076元,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月缴费标准调整为484.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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