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抚顺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告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抚顺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告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55:28 |
| 信息简介: | 为便于参保单位做好缴费核算,切实做好缴费申报工作,2026年4月职工医保参保单位征缴期调整为4月1日至4月30日,对此期间完成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免征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