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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下调净菜行业增值税税率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588号]的答复[市人大17届5次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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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55:27 |
| 信息简介: |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的范围。因此,净菜仅为清洗、切分、简易包装等初加工,未改变农产品基本属性,不属于深加工产品或蔬菜罐头,应适用9%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