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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赣地税函[2012]17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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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07:51:56
信息简介: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涉及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和个人隐私,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在征税过程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应按规定使用,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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