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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条款失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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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51:52 |
| 信息简介: | 我省所有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自2012年7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均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