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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7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发布《江西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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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07:51:46
信息简介: 凡在我省范围内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代收代缴车船税。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时,纳税人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依法缴纳税款,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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