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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函[2012]263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江西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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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51:45 |
| 信息简介: | 三胞科技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增值税实行“总机构汇总核算,分支机构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预缴税款,年终统一结算”的征收管理方式。总、分支机构分别向其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发票领购及其他涉税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