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赣地税函[2012]144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购买非金融企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的批复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赣地税函[2012]144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购买非金融企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的批复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51:41 |
| 信息简介: | 此外,对于单位和个人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获得的利益是否征收营业税,文件虽未明确,但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因属于有价证券买卖行为,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