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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8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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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51:40 |
| 信息简介: |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应按规定报国家税务总局或省国家税务局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