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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萍乡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萍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条款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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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51:35 |
| 信息简介: | 在我市范围内,实行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按《萍乡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预征率表》(见附件)规定的相应行业和预征率计算预征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