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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买单出口终结原因——国税总局《2025年第17号公告》深度解析及出口和代报关企业应对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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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51:27 |
| 信息简介: | 从事代理出口业务的企业,应将其出口代理费收入纳入营业收入进行申报,并申报具体情况。同时,为规范代理出口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以代理,包括通过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方式代理出口货物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需要附报《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汇总表》,提供委托其出口货物的委托方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