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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3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取消“对办理税务登记的核准”等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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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51:00 |
| 信息简介: | 对办理税务登记的核准项目取消后,纳税人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包括开业、变更、验证和换证),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