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8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普通发票使用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8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普通发票使用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50:22 |
| 信息简介: | 需要领用普通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票种核定和领用普通发票。使用机打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自有开票系统调试,并逐步纳入网络发票系统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