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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函[2014]25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西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实行增值税汇总核算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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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50:12 |
| 信息简介: | 省邮政速递公司及分支机构统一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别向其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普通发票领购及其他涉税事宜。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机构统一办理,根据业务需要,市级分公司可以设分开票机,采用网络版开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