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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地税发[1995]120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建筑业征收营业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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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40:49 |
| 信息简介: | 对施工企业在工程价款之外向发包方收取费用,如索赔款、征地包干费等,属计征营业税的价外费用,依据营业税有关规定,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营业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