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赣国税发[1996]480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登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赣国税发[1996]480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登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40:06 |
| 信息简介: | 出口退(免)税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发证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出口企业注销的,应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向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结清退税款,多退少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