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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发[1998]200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加油站税收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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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9:43 |
| 信息简介: | 查帐、查表双向控制征收。对财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核算应纳税额的加油站,采用查帐、查表双向控制征收办法,即:一方面要求健全财会核算,实行“查帐”核税;另一方面实行“检查加油数码表,测定收入,核实应纳税款”。查帐应纳税款多于查表应纳税款的,按查帐应纳税款征收;否则按查表应纳税款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