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赣国税发[1998]502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江西省电力工业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赣国税发[1998]502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江西省电力工业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9:38 |
| 信息简介: | 增值税征税办法。省电力公司及所属发电厂、供电局生产销售电力产品取得的产品销售收入,在征收增值税时,采取发、供电环节预征,省电力公司统一清算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