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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发[1999]188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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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9:34 |
| 信息简介: | 对《办法》中所列的备查资料,纳税人应当期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对经营规模大的纳税人,如上述备查资料很多,报送确有困难的,经县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派人到企业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