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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发[2000]117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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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9:29 |
| 信息简介: | 运输运营费用(即发到运费和运行运费);铁路建设基金;临管铁路运费及新线运费(包括:大秦煤运、京秦煤运费、京原煤运费、丰沙大煤运费、京九分流加价、太古岚加价、京九运费、大沙运费、南昆运费、宣杭运费、伊敏运费、通霍运费、塔韩运费、北仑运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