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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除特殊情况外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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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07:39:27
信息简介: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后,由于分公司在法律上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应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款由总分支机构按规定的比例分摊缴纳。实务中,部分企业的分公司以自身名义对外经营,独立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存在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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