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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发[2004]18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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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8:39 |
| 信息简介: | 建立“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席会”制度。省、市、县(市、区)国、地税局要分别建立“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具体负责共同评定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交流纳税人诚信纳税信息,研究、制定、落实纳税信用等级管理的有关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