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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函[2004]81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等几个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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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8:34 |
| 信息简介: | 新印制的专用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依次为抵扣联、发票联、记账联,取消存根联;原七联票相应改为六联,前三联为基本联次,后三联不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面内容不变。各级税务机关和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认证和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