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赣国税发[2004]281号 江西省国税局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地税局关于调整全省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赣国税发[2004]281号 江西省国税局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地税局关于调整全省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07:38:00
信息简介: 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企业的承受能力自主确定”的规定,为支持企业发展,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从2005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由人均月扣除限额800元提高到960元。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