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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函[2005]149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新增加油站纳入增值税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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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7:44 |
| 信息简介: | 经研究,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新增13户加油站(详见附件)从2005年5月1日起纳入增值税汇总纳税范围,请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