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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地税函[2005]210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赣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有关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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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7:23 |
| 信息简介: | 你局《关于对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后增加的税负分三年到位的请示》(赣市地税发[2005]55号)收悉。鉴于赣州市从2005年7月1日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后,部分企业一次性到位确有困难,为支持企业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