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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发[2005]320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外交部关于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离任回国进境自用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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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7:11 |
| 信息简介: | 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资料审核无误后,将《驻外使领馆人员身份证明》第三联原件、护照复印件以及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并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