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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发[2005]349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粮食加工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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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7:01 |
| 信息简介: | 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对辖区内已开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逐户进行实地调查摸底,掌握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生产规模、市场价格以及供电来源等基本情况,并分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加强源泉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