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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发[2006]111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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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6:34 |
| 信息简介: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局此次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从2006年4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涉外企业纳税人与内资企业纳税人适用相同式样的税务登记证件,纳入统一的税务登记管理,由征管部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