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赣地税函[2006]121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国营南昌工艺美术二厂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赣地税函[2006]121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国营南昌工艺美术二厂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07:36:19
信息简介: 你局《关于国营南昌工艺美术二厂申请免征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洪地税文[2006]230号)收悉。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国营南昌工艺美术二厂2001、2005年度欠缴的房产税249492.50元,2001年度欠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480.70元。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