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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函[2006]357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货物有关出口退税申报审核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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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6:03 |
| 信息简介: | 请各地严格按照总局的文件要求,认真核对出口企业备案的出口合同、电子备案数据,确保申报出口退税货物的出口商品代码、商品名称、出口数量、出口金额与原备案项目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