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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地税函[2007]5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暂行条例的通知[部分失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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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5:52 |
| 信息简介: | 两个暂行条例的发布和修改,是我国地方税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于统一税制、公平税负、拓宽税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做好地方税工作、深化和加强地方税征管改革、增加地方财政收入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