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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函[2007]31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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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5:51 |
| 信息简介: | 要加强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产品的管理,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发生。对收购已经享受增值税返还政策的产品,以及从农业生产者直接收购的农副产品未经加工出口的不能办理免抵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