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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函[2007]42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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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5:50 |
| 信息简介: | 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1号)规定及省局补充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设备退税的备案登记、申报审核和退税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