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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地税发[2008]58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印制纳税人名称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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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4:47 |
| 信息简介: | 衔头发票的印制、入库、发售、缴销、保管、工本费核算等管理均应通过江西地税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处理和监控。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按照印制衔头发票的条件对用票单位进行审核,确保所有审核程序在江西地税管理信息系统中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