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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2008]411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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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4:06 |
| 信息简介: |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对商贸企业增值税管理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销售企业按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认定、管理,并做好防伪税控系统中档案信息的注销与录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