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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发[2009]14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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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4:02 |
| 信息简介: | 对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监管工作原则上由负责防伪税控系统运行管理的部门负责,各设区市局确定监管责任部门后上报省局(流转税处)。县(市、区)局相关部门职责由设区市局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