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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地税发[2009]27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企业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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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3:57 |
| 信息简介: | 所在地(企业注册登记地、下同)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出经营的建筑安装企业在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经证)时,一律不得对其实行按一定比例预征企业所得税。对开具外经证外出经营的建筑安装企业应做好项目登记,加强跟踪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