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赣地税函[2009]25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个体经营有关人员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赣地税函[2009]25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个体经营有关人员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3:47 |
| 信息简介: | 为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8]4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从事个体经营有关人员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问题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