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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函[2009]103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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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3:37 |
| 信息简介: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13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总局要求,将企业关联申报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的组成部分,统一安排和部署、统一开展内部培训、统一对外宣传和辅导,同时加强所得税管理部门和国际税务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汇算清缴结束后关联申报的审核和评估工作,确保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