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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契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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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2:39 |
| 信息简介: | 契税的征收范围。凡在我省辖区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所涉及有关契税事项,均为契税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